邵院教通[2017]68号
关于加强2017年下学期期中考试考纪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2017年下学期期中考试定于11月18-19日举行。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,端正考风、严肃考纪,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,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加强考风考纪教育,预防学生舞弊。
各学院应在期中考试前组织学生学习《邵阳学院考试管理条例》(邵院政字【2013】33号)等相关文件,严禁学生携带书籍、资料以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。严禁学生在考场的课桌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。若非考生本人所写,必须立即向监考员报告,否则按舞弊处理。凡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者,不按照要求上交,一经发现,无论是否使用,一律按舞弊从严处理;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传播试卷内容和试题答案者,一律从严处理,直至开除学籍。
二、 督促学生携带考试相关证件,按时进场。
各学院应督促学生携带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在正式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,迟到者及没有携带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。
三、 加强监考、巡考工作,从严治考。
1.加强监考工作。各学院要召开监考工作会议,督促监考员认真对待考试工作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随意请人代监考。不得随意提前开考、提前收卷。凡监考不负责任者,全校通报。
2.严格考场纪律。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考前向学生明确宣布考试纪律并认真布置考场。考试过程中要严格监考,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,应立即制止,并填好违纪作弊记录。各学院要对违纪作弊学生进行批评、教育,不得姑息纵容,隐瞒不报。凡考风考纪较差的学院,全校通报。
3.加强考场巡查。期中考试期间,继续实行校院两级考场巡查制度。为减少对考生的不必要干扰,确保巡考实效,巡考人员原则上限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。各学院应根据考试任务安排好本单位的巡考人员,每场考试至少巡查两次,督促监考员认真监考、学生诚信应考。
各学院巡考领导请到考务办公室签到(七里坪校区考务办公室设明德楼南楼101室、李子园考务办公室设2教学楼310室),以便计算巡考工作量。
邵阳学院教务处
2017年11月9日